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泸州市医保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请参看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具体内容。
(二)公开方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zhou.gov.cn/)、泸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luzhou.gov.cn/)发布,部分主动公开信息还将通过微信、新闻发布会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泸州市医疗保障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四川省泸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也可在泸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按要求填写后,提出申请。
电子邮箱:lzs-ylbzj@163.com(为确保你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准确受理,请在提交电子邮箱申请后,及时电话告知,联系电话:2279932)。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目前,本机关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互联网申请和信函、传真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受理流程。
(四)受理机构。
申请公开信息的具体受理机构为四川省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金山路148号4楼416室。
邮政编码:646000
联系电话: 0830-2279932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
(五)收费标准;
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
执行。
(六)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市医保局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将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医保局有关部门或单位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局机关纪委举报。
举报电话:0830-2279932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医保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泸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 号
申 | ○公民 | 姓 名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法人、其他组织 | 机构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
提出申请的方式 | ○当面 ○邮寄 ○其他 | ||||
受理机关名称 | |||||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 |||||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单选) | ○邮寄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当场阅读、抄录 | ||||
申请人签名(盖章)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
经办人 | 受理时间 | 年 月 日 |
使用指南
本表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四十五条规定向行政机关提出的申请行为。
申请表编号、经办人、受理时间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