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布取卵术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的 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实施积极生育支付政策,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公布取卵术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泸市医保规〔2024〕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公布的17项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标准。
二、各公立医疗机构在具备开展相应诊疗项目资质的情况下,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项目编码、名称、内涵、除外内容及说明等执行,不得超过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标准,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复或加收其他费用。
三、《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两年。试行期满前六个月,由市医保局收集本批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在公立医疗机构试行情况及意见建议,根据项目转归情况履行相关程序后确定正式价格。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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