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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

来源:基金数据科 发布时间:2024-04-12 09:55:3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多层次、多维度、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4月,市医保局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主题为“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系列活动。

一、宣传解读医保法律法规

面向公众做好普法宣传,系统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四川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等,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正向引导。

二、 展示基金监管工作成果

宣传展示各地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取得的工作成效,突出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惩恶扬善、全面参与举报奖励、基金安全人人受益,有效提升基金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调动激发群众参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开展正反两面典型教育

以正面典型为标杆,反面典型为镜鉴,教育引导相关机构人员增强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内部通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通过违法人员现身说法、案件还原、案例剖析等形式,以案示警、形成震慑。

四、开展医保信用承诺活动 

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参保人员等信用主体对社会作出自律管理、诚信服务的公开承诺,签订信用承诺书,提高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行业自律意识和参保人员个人守信意识。

五、开展医保监管知识竞赛

各区县组织医保监管执法人员、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管理人员等通过自学、集中学、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学习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知识,通过初赛撛选出优秀人员组队参加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知识竞赛复赛。

根据四川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将予以举报人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各级医保部门举报电话

单位

电话

国家医疗保障局

010-89061396

010-89061397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028-86532510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0830-2513595

江阳区医疗保障局

0830-3123428

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

0830-2507275

纳溪区医疗保障局

0830-4211507

泸县医疗保障局

0830-8185902

合江县医疗保障局

0830-5264000

叙永县医疗保障局

0830-6225077

古蔺县医疗保障局

0830-720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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