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医疗保障局曝光一批医药机构和人员医保违规违约案例(2023年第六期)
一、泸州市四川永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马潭区鱼塘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四川永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马潭区鱼塘连锁店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经查,该店存在违反药品价格政策部分药品未进行价格公示;药品进、销、存业务报表和财务管理相关资料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医保结算情况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9.0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试行)》《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信用记分暂行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对该店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全区通报、公开曝光;3.责令该所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1倍违约金,合计金额78.00元;4.扣除诚信记分1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8.00元已全部追回。
二、泸州市四川永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马潭区777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四川永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马潭区777连锁店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经查,该店存在违反药品价格政策部分药品未进行价格公示;药品进、销、存业务报表和财务管理相关资料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医保结算情况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92.0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试行)》《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信用记分暂行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全区通报、公开曝光;3.责令该所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1倍违约金,合计金额984.00元;4.扣除诚信记分1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984.00元已全部追回。
三、泸州市四川云际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马潭区135直营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四川云际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马潭区135直营店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经查,该店存在违反药品价格政策部分药品未进行价格公示;药品进、销、存业务报表和财务管理相关资料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医保结算情况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8.5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试行)》《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信用记分暂行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全区通报、公开曝光;3.责令该所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1倍违约金,合计金额157.00元;4.扣除诚信记分1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57.00元已全部追回。
四、泸州市龙马潭区张朝虎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对张朝虎诊所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经查,该诊所存在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2.0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门诊部、诊所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对该诊所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全区通报、公开曝光;3.责令该所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1倍违约金,合计金额264.0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64.00元已全部追回。
五、泸州市四川永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马潭区8直营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四川永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马潭区8直营店医保基金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经查,该店存在违反药品价格政策部分药品未进行价格公示;未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调配药品或超剂量调配药品,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64.0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试行)》《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信用记分暂行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全区通报、公开曝光;3.责令该所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1倍违约金,合计金额528.00元;4.扣除诚信记分4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28.00元已全部追回。
六、泸州市恒瓴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恒瓴大药房医保基金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经查,该店存在违反药品价格政策部分药品未进行价格公示;未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调配药品或超剂量调配药品,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16.0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试行)》《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信用记分暂行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全区通报、公开曝光;3.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1倍违约金,合计金额432.00元;4.扣除诚信记分4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32.00元已全部追回。
七、泸州市四川永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马潭区568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四川永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马潭区568连锁店医保基金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经查,该店存在违反药品价格政策部分药品未进行价格公示,药品进、销、存管理不规范,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35.0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试行)》《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信用记分暂行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全区通报、公开曝光;3.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1倍违约金,合计金额870.00元;4.扣除诚信记分7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870.00元已全部追回。
八、泸州市四川圣杰药业有限公司回龙湾直营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四川圣杰药业有限公司回龙湾直营店医保基金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经查,该店存在未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调配药品或超剂量调配药品,擅自更改外配处方的,无处方销售处方药;违反药品价格政策部分药品未进行价格公示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21.80元(其中:个人账户涉及金额215.04元,统筹基金涉及金额906.79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试行)》《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信用记分暂行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全区通报、公开曝光;3.责令该所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按统筹基金支付药品无处方处2倍违约金1813.60元、个人账户支付药品无处方处1倍违约金215.00元,合计金额3150.50元;4.扣除诚信记分4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150.50元已全部追回。
九、泸州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马潭区南光路直营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惠康大药房龙马潭区南光路直营店医保基金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经查,该店存在药品进、销、存业务报表和财务管理相关资料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医保结算情况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00.0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试行)》《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信用记分暂行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全区通报、公开曝光;3.责令该所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1倍违约金,合计金额2600.00元;4.扣除诚信记分3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600.00元已全部追回。
十、泸州市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玉带桥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对要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玉带桥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基金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经查,该卫生服务站存在无法提供处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45.0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门诊部、诊所服务协议》《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信用记分暂行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对该卫生服务站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全区通报、公开曝光;3.责令该站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1倍违约金,合计金额690.00元;4.扣除诚信记分3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90.00元已全部追回。
十一、泸州纳溪康林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对泸州纳溪康林中医医院从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查看病历发现,该院存在血细胞分析(五分类)按血细胞分析单项收取费用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7063.2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服务协议》,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约谈医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并放大一倍处理;3.对该院予以警告、并在县域范围内通报批评。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并放大一倍处理合计74126.40元已全部追回。
十二、泸州市纳溪区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0月,泸州市医疗保障基金抽查复查现场检查组对泸州市纳溪区中医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医疗专家现场核查发现,该院存在将限定医保支付药品违规列入医保报销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033.4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服务协议》,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约谈医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并放大一倍处理;3.对该院予以警告、并在县域范围内通报批评。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并放大一倍处理合计30066.80元已全部追回。
十三、泸州纳溪建林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0月,泸州市医疗保障基金抽查复查现场检查组对泸州纳溪建林医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医疗专家现场核查发现,该院存在将限定医保支付药品违规列入医保报销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591.8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服务协议》,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约谈医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并放大一倍处理;3.对该院予以警告、并在县域范围内通报批评。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并放大一倍处理合计29183.60元已全部追回。
十四、泸州市四川欣欣善为医药有限公司云溪西路直营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0月,泸州市医疗保障基金抽查复查现场检查组对四川欣欣善为医药有限公司云溪西路直营店从2021年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医疗专家现场核查发现,该店存在个别病人处方超量开药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46.95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约谈药店负责人;2.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并放大一倍处理;3.对该店予以警告、并在县域范围内通报批评。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并放大一倍处理合计3293.90元已全部追回。
十五、泸州市四川永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纳溪区永宁路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3月,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对四川永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纳溪区永宁路连锁店从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在药品购销存台账有差异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48.0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约谈药店负责人;2.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并放大一倍处理;3.对该店予以警告、并在县域范围内通报批评。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并放大一倍处理合计3496.00元已全部追回。
十六、泸州市泸州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纳溪摩尔直营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3月,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对泸州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纳溪摩尔直营店从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在药品、耗材购销存台账有差异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14.68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约谈药店负责人;2.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并放大一倍处理;3.对该店予以警告、并在县域范围内通报批评。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并放大一倍处理合计3229.36元已全部追回。
十七、泸州市泸州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汇发广场直营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3月,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对泸州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汇发广场直营店从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在药品购销存台账有差异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38.0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约谈药店负责人;2.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并放大一倍处理;3.对该店予以警告、并在县域范围内通报批评。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并放大一倍处理合计1476.00元已全部追回。
十八、泸州市泸州得森康医药有限公司纳溪区44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3月,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对泸州得森康医药有限公司纳溪区44连锁店从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在药品购销存台账有差异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88.0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约谈药店负责人;2.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并放大一倍处理;3.对该店予以警告、并在县域范围内通报批评。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并放大一倍处理合计3576.00元已全部追回。
十九、泸州市四川欣欣善为医药有限公司纳溪润泽直营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对四川欣欣善为医药有限公司纳溪润泽直营店从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在上传医保系统刷卡明细与销售系统明细不一致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79.75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约谈药店负责人;2.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并放大一倍处理;3.对该店予以警告、并在县域范围内通报批评。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并放大一倍处理合计1159.50元已全部追回。
二十、泸州市泸县桂宁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泸州市泸县医疗保障局对泸县桂宁医院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医院存在过度诊疗等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09.89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责令该医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规金额1倍罚款。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09.89元已全部追回,1倍罚款109.89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一、泸州市泸县家仁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泸州市泸县医疗保障局对泸县家仁医院医保基金结算等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医院存在过度诊疗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4.10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责令该医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规金额1倍罚款。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4.10元已全部追回,1倍罚款34.10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二、泸州市泸县志诚德康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泸州市泸县医疗保障局对志诚德康医院医保基金结算等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医院存在将不符合入院指征的参保人员收治入院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53545.78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责令该医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规金额1倍罚款。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53545.78元已全部追回,1倍罚款153545.78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三、泸州市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2023年度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省级飞行检查工作安排,省级飞行检查组(雅安市执检)2023年8月7日至8月8日对泸县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至2022年医疗行为开展检查。经查,该医院存在左心功能测定过度检查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4668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责令该医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规金额1.3倍行政罚款。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46683元已全部追回,1.3倍行政罚款190687.9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四、泸州市泸县惠众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12月13日,泸县医疗保障局对泸县惠众医院2020年至2021年医疗行为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医院存在部分药品购销存部分等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184.70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责令该医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规金额1倍罚款。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184.70元已全部退回,1倍罚款1184.70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五、泸州市泸县百和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底,泸州市泸县医疗保障局对泸县百和镇卫生院医保基金结算等情况开展检查。经查,发现该医院2022年存在过度检查的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279.6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医院有关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有关违规行为;2.责令退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1279.67元,并处1.5倍罚款。目前,违规报销医保基金和1.5倍罚款共计3199.18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六、泸州市合江健安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合江县医疗保障局对合江健安医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医疗专家现场核查发现,该院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用药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34.38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已支付的违规费用,并处违约金234.38元。目前,违规费用234.3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34.38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七、泸州市合江普仁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合江县医疗保障局对合江普仁医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医疗专家现场核查发现,该院存在无指征超疗程用药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7.64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已支付的违规费用,并处违约金107.64元。目前,违规费用107.64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07.64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八、泸州市合江县神臂城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合江县医疗保障局对合江县神臂城镇卫生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医疗专家现场核查发现,该院存在过度诊疗导致增加费用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167.80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已支付的违规费用,并处违约金5167.80元。目前,违规费用5167.8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5167.80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九、泸州市合江县大桥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合江县医疗保障局对合江县大桥中心卫生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医疗专家现场核查发现,该院存在医嘱与实际使用情况不一致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09.40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已支付的违规费用,并处违约金1409.40元。目前,违规费用1409.4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409.40元已全部上缴。
三十、泸州市合江白沙关怀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合江县医疗保障局对合江白沙关怀医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医疗专家现场核查发现,该院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用药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72.96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已支付的违规费用,并处违约金372.96元。目前,违规费用372.96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372.96元已全部上缴。
三十一、泸州市合江县尧坝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合江县医疗保障局对合江县尧坝镇卫生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医疗专家现场核查发现,该院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889.89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已支付的违规费用,并处违约金3889.89元。目前,违规费用3889.89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3889.89元已全部上缴。
三十二、泸州市合江县真龙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合江县医疗保障局对合江县真龙镇卫生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医疗专家现场核查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31.38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已支付的违规费用,并处违约金1231.38元。目前,违规费用1231.3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231.38元已全部上缴。
三十三、泸州市合江县大桥镇佛荫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2月,合江县医疗保障局对合江县大桥镇佛荫卫生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医疗专家现场核查发现,该院存在违反用药规定无指征用药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9.94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已支付的违规费用,并处违约金149.94元。目前,违规费用149.94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49.94元已全部上缴。
三十四、泸州市合江县先滩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合江县医疗保障局对合江县先滩中心卫生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医疗专家现场核查发现,该院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用药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096.59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已支付的违规费用,并处违约金7096.59元。目前,违规费用7096.59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7096.59元已全部上缴。
三十五、泸州市合江县法王寺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合江县医疗保障局对合江县法王寺镇卫生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医疗专家现场核查发现,该院存在将不符合入院指征的参保人员收治入院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87.58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已支付的违规费用,并处违约金487.58元。目前,违规费用487.5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487.58元已全部上缴。
三十六、泸州市合江县石龙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合江县医疗保障局对合江县石龙镇卫生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医疗专家现场核查发现,该院存在超适应症用药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16.84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已支付的违规费用,并处违约金1316.84元。目前,违规费用1316.84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316.84元已全部上缴。
三十七、泸州市合江县白鹿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合江县医疗保障局对合江县白鹿镇卫生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医疗专家现场核查发现,该院存在违反物理治疗与康复项目管理约定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8.04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已支付的违规费用,并处违约金68.04元。目前,违规费用68.04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68.04元已全部上缴。
三十八、泸州市古蔺县石屏百姓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月,古蔺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古蔺县石屏百姓医院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该医院存在部分药品进销存不符、多记费用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28.00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对其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2.责令该医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按协议处理1倍金额428.00元;3.对该医院进行通报。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28.00元已追回,按协议处理金额428.00元已扣回。
三十九、泸州市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过度检查等违规问题,涉及费用997.11万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院限期整改,并约谈该院负责人;2、拒付该院违规费用,并处违约金。目前,涉及的违规费用和违约金共1532.47万元已全部追回。
四十、泸州市古蔺县箭竹苗族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古蔺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古蔺县箭竹苗族乡卫生院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核查发现,该医院存在部分药品进销存不符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8.32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对其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2.责令该医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按协议处理1倍金额108.32元;3.对该医院进行通报。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08.32元已追回,按协议处理金额108.32元已扣回。
四十一、泸州市古蔺县黄荆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古蔺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古蔺县黄荆中心卫生院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该医院存在超剂量使用中药,费用清单、理疗记录与实际使用情况不一致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27.46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对其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2.责令该医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按协议处理1倍金额227.46元;3.对该医院进行通报。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27.46元已追回,按协议处理金额227.46元已扣回。
四十二、泸州市古蔺县石屏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古蔺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古蔺县石屏中心卫生院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该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进销存不符、病历未完善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1.10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对其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2.责令该医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按协议处理1倍金额101.10元;3.对该医院进行通报。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01.10元已追回,按协议处理金额101.10元已扣回。
四十三、泸州市古蔺郎中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复陶直营贰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古蔺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古蔺郎中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复陶直营贰店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核查发现,该药店存在部分药品进销存不符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0.0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对其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药店限期整改;2.责令该药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按协议处理1倍金额150.00元;3.对该药店进行通报。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50.00元已追回,按协议处理金额150.00元已扣回。
四十四、泸州市古蔺县石宝中心卫生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古蔺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古蔺县石宝中心卫生院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该医院存在不合理检查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6.00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对其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2.责令该医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按协议处理1倍金额126.00元;3.对该医院进行通报。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26.00元已追回,按协议处理金额126.00元已扣回。
四十五、泸州市古蔺县永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4月,古蔺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古蔺县永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该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371.0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对其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2.责令该医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按协议处1倍违约金7371.00元;3.对该医院进行通报;4.约谈医院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371.00元已追回,按协议处1倍违约金7371.00元已扣回。
四十六、泸州市古蔺仁康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4月,古蔺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古蔺仁康医院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该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673.36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对其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2.责令该医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按协议处1倍违约金20673.36元;3.对该医院进行通报;4.约谈医院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0673.36元已追回,按协议处1倍违约金20673.36元已扣回。
四十七、泸州市古蔺县丹桂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4月,古蔺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古蔺县丹桂镇卫生院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该医院存在病历相关记录、费用清单不一致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390.48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对其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2.责令该医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按协议处1倍违约金3390.48元;3.对该医院进行通报;4.约谈医院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390.48元已追回,按协议处1倍违约金3390.48元已扣回。
四十八、泸州市古蔺达康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4月,古蔺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古蔺达康医院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该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9754.68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对其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2.责令该医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按协议处1倍违约金69754.68元;3.对该医院进行通报;4.约谈医院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9754.68元已追回,按协议处1倍违约金69754.68元已扣回。
四十九、泸州市古蔺县皇华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4月,古蔺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古蔺县皇华镇卫生院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该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14.82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对其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2.责令该医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按协议处1倍违约金1614.82元;3.对该医院进行通报;4.约谈医院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614.82元已追回,按协议处1倍违约金1614.82元已扣回。
五十、泸州市古蔺县龙山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4月,古蔺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古蔺县龙山中心卫生院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该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515.4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对其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2.责令该医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按协议处1倍违约金3515.40元;3.对该医院进行通报;4.约谈医院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515.40元已追回,按协议处1倍违约金3515.40元已扣回。
五十一、泸州市古蔺县石宝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4月,古蔺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古蔺县石宝中心卫生院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该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649.2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对其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2.责令该医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按协议处1倍违约金15649.20元;3.对该医院进行通报;4.约谈医院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5649.20元已追回,按协议处1倍违约金15649.20元已扣回。
五十二、泸州市古蔺县石屏百姓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4月,古蔺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古蔺县石屏百姓医院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该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416.0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对其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2.责令该医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按协议处1倍违约金16416.00元;3.对该医院进行通报;4.约谈医院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6416.00元已追回,按协议处1倍违约金16416.00元已扣回。
五十三、泸州市古蔺县石屏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4月,古蔺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古蔺县石屏中心卫生院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该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4907.5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对其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2.责令该医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按协议处1倍违约金24907.50元;3.对该医院进行通报;4.约谈医院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4907.50元已追回,按协议处1倍违约金24907.50元已扣回。
五十四、泸州市四川欣欣善为医药有限公司云溪东路直营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对四川欣欣善为医药有限公司纳溪润泽直营店从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在上传医保系统刷卡明细与销售系统明细不一致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04.62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约谈药店负责人;2.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并放大一倍处理;3.对该店予以警告、并在县域范围内通报批评。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并放大一倍处理合计1609.24元已全部追回。
五十五、泸州市泸县雨坛龙洞山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泸州市泸县医疗保障局对泸县雨坛龙洞山医院的医保基金结算等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医院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等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7145.02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责令该医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规金额1倍罚款。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145.02元已全部追回,1倍罚款7145.02元已全部上缴。
五十六、泸州市泸县得胜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泸州市泸县医疗保障局对泸县得胜卫生院的医保基金结算等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医院存在出院带药超量、超标准收取费用的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52.95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责令该医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规金额1倍罚款。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和1倍罚款共505.90元已全部上缴。
五十七、泸州市泸县天兴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泸州市泸县医疗保障局对泸县天兴镇卫生院医保基金结算等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6098.24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规金额1倍罚款。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098.24元已全部追回,1倍罚款6098.24元已全部上缴。
五十八、泸州市泸县牛滩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泸州市泸县医疗保障局对泸县牛滩镇中心卫生院医保基金结算等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医院存在过度诊疗、超适应症用药等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411.45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责令该医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规金额1倍罚款。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和1倍罚款2822.90元已全部上缴。
五十九、泸州市泸县杨九祥和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泸州市泸县医疗保障局对泸县杨九祥和医院医保基金结算等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医院存在超适应症用药、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76.28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规金额1倍罚款。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76.28元已全部追回,1倍罚款376.28元已全部上缴。
六十、泸州市泸县一家人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泸州市泸县医疗保障局对泸县一家人药房医保基金结算等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医院存在将不符合入院指征的参保人员收治入院的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677.86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责令该医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规金额1倍罚款。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和1倍罚款共3355.72元已全部上缴。
六十一、泸州市泸县桂宁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泸州市泸县医疗保障局对桂宁医院医保基金结算等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医院存在超适应症用药等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226.55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规金额1倍罚款。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226.55元已全部追回,1倍罚款1226.55元已全部上缴。
六十二、泸州市泸县百和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底,泸州市泸县医疗保障局对泸县百和镇卫生院医保基金结算等情况开展检查。经查,发现该医院2022年存在过度治疗小针刀的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57330.6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医院有关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有关违规行为;2.责令退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57330.60元,并处1.5倍罚款;3.责令暂停中医科6个月涉及医疗保障使用的医药服务。目前,违规报销医保基金和1.5倍罚款共计143326.50元已全部上缴。
六十三、泸州福欣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福欣大药房医保基金结算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经查,该店存在药品进、销、存业务报表和财务管理相关资料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医保结算情况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5.0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试行)》相关规定,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全区通报、公开曝光;3.责令该所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1倍违约金,合计金额230.0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30.00元已全部追回。
六十四、泸州市福姚氏中西医结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对福姚氏中西医结合诊所医保基金结算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经查,该诊所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不规范,部分药品未进行公示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96.0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门诊部、诊所服务协议》《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信用记分暂行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对该诊所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全区通报、公开曝光;3.责令该所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1倍违约金,合计金额792.00元;4.扣除诚信记分1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92.00元已全部追回。
六十五、泸州龙马潭区德济和诊所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安宁街道玉雨路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对龙马潭区德济和诊所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安宁街道玉雨路诊所医保基金结算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经查,该诊所存在部分药品和部分理疗项目价格未进行公示,药品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74.3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门诊部、诊所服务协议》《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信用记分暂行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对该诊所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全区通报、公开曝光;3.责令该所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1倍违约金,合计金额748.60元;4.扣除诚信记分8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48.60元已全部追回。
六十六、泸州市龙马潭区川州中西医结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对川州中西医结合诊所医保基金结算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经查,该诊所存在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6.0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门诊部、诊所服务协议》《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信用记分暂行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对该诊所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全区通报、公开曝光;3.责令该所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1倍违约金,合计金额152.0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52.00元已全部追回。
六十七、泸州市杨光珍中医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对杨光珍中医诊所医保基金结算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经查,该诊所存在部分药品价格未公示,药品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989.25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门诊部、诊所服务协议》《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信用记分暂行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对该诊所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全区通报、公开曝光;3.责令该所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1倍违约金,合计金额3978.50元;4.扣除诚信记分;4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978.50元已全部追回。
六十八、泸州市四川永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马潭区望江路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四川永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马潭区望江路连锁店医保基金结算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经查,该店存在违反药品价格政策部分药品未进行价格公示;药品进、销、存业务报表和财务管理相关资料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医保结算情况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94.0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试行)》《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信用记分暂行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全区通报、公开曝光;3.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1倍违约金,合计金额2788.00元;4.扣除诚信记分1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788.00元已全部追回。
六十九、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街道回龙湾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对龙马潭区小市街道回龙湾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保基金结算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经查,该卫生服务站存在进销存管理不规范,无法提供处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16.35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门诊部、诊所服务协议》《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信用记分暂行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对该卫生服务站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全区通报、公开曝光;3.责令该所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1倍违约金,合计金额1632.70元;4.扣除诚信记分3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632.70元已全部追回。
七十、泸州市四川永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马潭区519直营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四川永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马潭区519直营店的医保基金结算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经查,该店存在违反药品价格政策部分药品未进行价格公示;药品进、销、存业务报表和财务管理相关资料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医保结算情况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7.0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试行)》《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信用记分暂行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2.全区通报、公开曝光;3.责令该所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1倍违约金,合计金额114.00元;4.扣除诚信记分1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14.00元已全部追回。
七十一、泸州市泸县雨坛龙洞山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泸州市泸县医疗保障局对泸县雨坛龙洞山医院的医保基金结算等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医院存在将不符合入院指征的参保人收治入院、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提供检查结果不吻合等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58731.07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规金额1倍罚款。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8731.07元已全部追回,1倍罚款58731.07元已全部上缴。
七十一、泸州市宾玉贤骗取医保基金案
2023年4月,合江县医疗保障局执法人员根据合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供的交通事故涉案人员信息比对发现,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宾玉贤存在隐瞒第三方责任人住院违规报销医保基金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941.5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已支付的违规费用,并处罚款1176.62元。目前,违规费用2941.54元已全部追回,罚款1176.62元已全部上缴。
七十二、泸州市合江县车辋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合江县医疗保障局对合江县车辋镇卫生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医疗专家现场核查发现,该院存在过度诊疗导致费用增加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7.10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已支付的违规费用,并处违约金107.10元。目前,违规费用107.1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07.10元已全部上缴。
七十三、泸州市合江马街民顺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合江县医疗保障局对合江马街民顺诊所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医疗专家现场核查发现,该诊所存在违反《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处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00.0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门诊部、诊所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已支付的违规费用,并处违约金300.00元。目前,违规费用300.0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300.00元已全部上缴。
七十四、泸州市合江兴智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合江县医疗保障局对合江兴智诊所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医疗专家现场核查发现,该诊所存在上传的医疗费用明细与参保人实际医疗费用明细不一致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08.0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门诊部、诊所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已支付的违规费用,并处违约金808.00元。目前,违规费用808.0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808.00元已全部上缴。
七十五、泸州市合江优扬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合江县医疗保障局对合江优扬诊所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医疗专家现场核查发现,该诊所存在违反《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规定开具处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0.0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门诊部、诊所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已支付的违规费用,并处违约金70.00元。目前,违规费用70.0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70.00元已全部上缴。
七十六、泸州市合江县法王寺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合江县医疗保障局对合江县法王寺镇卫生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医疗专家现场核查发现,该院存在过度诊疗导致费用增加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82.22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已支付的违规费用,并处违约金482.22元。目前,违规费用482.22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482.22元已全部上缴。
七十七、泸州市合江康城肾病专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合江县医疗保障局对合江康城肾病专科医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医疗专家现场核查发现,该院存在以“免费接送”、“发放现金”等方式诱导参保人住院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378.51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费用;2、责令该院立即整改;3、自2023年7月21日开始,暂停该院内科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1个月。目前,违规费用5378.51元已全部追回。
七十八、泸州市合江县甘雨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合江县医疗保障局对合江县甘雨镇卫生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医疗专家现场核查发现,该院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854.95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已支付的违规费用,并处违约金7854.95元。目前,违规费用7854.95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7854.95元已全部上缴。
七十九、泸州市合江普仁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合江县医疗保障局对合江普仁医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医疗专家现场核查发现,该院存在过度诊疗导致增加费用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41.98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已支付的违规费用,并处违约金541.98元。目前,违规费用541.9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541.98元已全部上缴。
八十、泸州市合江县神臂城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合江县医疗保障局对合江县神臂城镇卫生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医疗专家现场核查发现,该院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用药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549.24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已支付的违规费用,并处违约金2549.24元。目前,违规费用2549.24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549.24元已全部上缴。
八十一、泸州市合江先市中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合江县医疗保障局对合江先市中医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医疗专家现场核查发现,该院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623.58元。依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已支付的违规费用,并处违约金3623.58元。目前,违规费用3623.5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3623.58元已全部上缴。
八十二、泸州市四川天寿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古蔺县34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古蔺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四川天寿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古蔺县34连锁店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核查发现,该药店存在部分药品进销存不符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7.00元。依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对其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药店限期整改;2.责令该药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按协议处理1倍金额47.00元;3.对该药店进行通报。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7.00元已追回,按协议处理金额47.00元已扣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