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成本调查的比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市2025年、2026年有关医疗服务项目开展成本调查,现诚邀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采购人: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二、项目名称:泸州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成本调查项目
三、项目内容:实施泸州市2025年、2026年医疗服务项目(约480项)成本调查(服务批次包括: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到期医疗服务项目、部分国家立项指南对接项目、规范治理项目等批次)。
四、项目预算:单个项目成本测算最高限价为500元,总费用控制在24万元以内。
五、资质条件
第三方机构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近一年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未被列为失信企业名单;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六、比选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至2025年5月9日9:30时截止。
2.报名地点:泸州市医疗保障局410办公室(泸州市龙马潭区金山路148号),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830-2970696。
3.报名方式:本次比选采用现场报名和提交材料的方式,不接受邮寄材料。比选材料逾期送达或密封、标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恕不接收。
4.比选时间:2025年5月9日上午10:00。
(二)所需材料(须提交并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1.比选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与比选报价单;
4.比选方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执业证书复印件;
7.比选方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情况、既往业绩及履约服务等情况。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承诺书)以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承诺书)。
(三)其他要求
1.所有比选材料均须比选单位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所需提供比选材料统一装订,逐页编码、密封,相关资料提交后概不退还。
3.参加比选的单位不少于3家时方可进行比选。
4.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调查服务费以实际开展数量和中标单价计算为准。
5.成本调查项目按实际工作安排分批次进行,每完成一批项目成本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后,按实际中标单价和实际开展数量支付该批项目成本调查服务费,具体以合同为准。
6.中标后合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七、比选评审
评审以评审组人员综合评分为依据,当场宣布评分结果,以最高分现场确定中标方。综合评分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评分参照标准 |
1 | 服务能力 | 15 | 根据《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2024年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情况>的通告》,5A类会计师事务所15分,4A类会计师事务所13分,3A类会计师事务所11分,2A类会计师事务所9分,A类会计师事务所7分。 |
2 | 服务报价 | 60 | 采取一轮报价,最高限价为500元/项(含税价),以20元/项为报价增减单位。按照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第一得60分,第二得55分,第三得50分,以一个名次少5分类推。 |
3 | 履约经验 | 25 | 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类似项目履行经验进行综合评分,2020年以来开展类似项目每服务1个单位得5分,最多得25分。 注:需提供服务合同(协议)复印件。 |
总分 | 100分 |
八、公示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将通过门户网站将比选确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其签订委托协议。
九、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泸州市医疗保障局所有。
附件:1.比选资料封面附件1.doc
2.报价单附件2.doc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doc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附件4.doc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附件5.doc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