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详细内容

医保政策宣讲进机关 惠民政策暖人心

来源:待遇审核科 发布时间:2025-05-19 15:02:4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政策,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和参与度。5月15日,市医疗保障局派待遇审核科相关人员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党建+政策”进机关宣讲活动,来自市级第三协作组的机关单位的2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此次活动。

3e7bfd73e406447fa14cd34a121547a9.jpg

宣讲会上,市医保中心待遇审核科廖欣围绕《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泸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泸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最新政策文件,重点解读了2025年医保待遇政策重点内容。宣讲人员详细介绍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的新规定,使干部职工了解到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近亲属的医疗费用。同时,针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关心的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等问题进行了专业讲解。

宣讲特别强调了单行支付和高值药品认定政策。根据省医保局文件规定,自2024年起,纳入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管理的共计239种,其中:单行支付药品224种,高值药品15种。符合四川省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的药品费用,不区分门诊和住院,不计起付线,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60%。此外,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胃肠间质瘤等疾病使用尼洛替尼、舒尼替尼、伊马替尼和达沙替尼发生的药品费用,按照 75%的比例支付(不区分职工和居民)。一个自然年度内报销金额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并按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宣讲人员还介绍了医保经办服务的优化措施,包括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电子凭证使用等便民服务。工作人员现场讲解了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查询个人医保账户等业务流程,帮助机关干部掌握办理路径。同时,针对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特点,宣讲员特别讲解了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使大家全面了解自身医疗保障权益。

会后,参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宣讲,有效提升了机关干部职工的医保政策知晓率,对医保政策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将积极向家人和同事宣传医保政策,共同维护医疗保障体系健康发展。

医保政策 宣讲 机关 惠民政策 暖人心
分享到:
【打印正文】

温馨提示

请先点击”统一用户登录“进行用户认证登录,
如已完成请点击”已登录“
统一用户登录 已登录